双十一的舆论风波持续发酵,最终让网经社成为焦点。
最初是电商平台之间产生分歧,自称电商媒体智库的网经社召集专家撰写了一篇快评,并通过媒体群进行分发。随后,其官网上快评的标价被曝光:一套服务20万元,包括整体稿件、专家稿件以及媒体群推广等环节。
这篇快评究竟是独立观点,还是背后存在商业委托,成了舆论争论的核心。
网经社先是发布声明,接着在10月23日发出公开信,强调涉事快评未接受任何商业委托,也未收取费用。对于官网上的20万元报价,它解释称这是企业常规的营销传播服务。
在解释中,网经社反问道:“试问,天下有哪家‘黑公关’企业会把20万报价公开放在自己官网上?”
公开信对收费服务及旧名问题的说明
把报价摆在明面上,就能证明业务合规?这个逻辑经不起推敲。
原本,网经社想澄清自己为何卷入这场争议。但随着江南都市报、新黄河等媒体持续调查,其机构资质、运营模式以及专家身份也被推至台前。
这些问题中,有些已存在多年,有些甚至引发过法律诉讼。事到如今,网经社的解释显得苍白无力,即便想翻篇,过去几年尘封的细节也应当公开接受审视。
几年前的“国字头”招牌,早已被取缔
多数人不知道的是,网经社曾有一个更为响亮的名字: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。
“中国”加上“研究中心”,极易让人联想到官方研究机构。然而,在2018年2月民政部公布的第三批名单中,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赫然在列,排在第7位。公告对这40家机构的定性很明确: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。
2018年公告中的第7项为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
网经社在公开信中承认了此事。但它给出的解释是,因名称中包含“中国”两字而被列入名单,后来已更名,因此现在是合法合规的电商智库平台。
按照这一说法,当年的问题似乎只是名称起得过大。
民政部公告写的是“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”。网经社当年以何种主体、何种身份开展活动,为何被列入名单,公开信并未说清。它只将原因归咎于“中国”二字,再以改名作为解释,显得过于轻率。
这种思路不难理解:网经社借“国字头”名义进行商业合作,而原先违规使用的“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”就像一顶光鲜的帽子。毕竟,合作方核实其真实身份需要额外流程,而这违规名称难免让一些合作方审核疏漏,从而顺利促成合作。
如今的网经社由浙江网经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。这家公司拥有企业身份,但其对外介绍中,既有媒体、智库的定位,也包含面向企业销售商业报道的服务。
湖南法治报10月22日报道称,在公开信息可查范围内,未发现网经社运营主体持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记录。
国家网信办对新闻信息的采编发布、转载以及传播平台服务,分别设有许可要求。注册公司是一回事,取得相应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是另一回事。拥有营业执照,并不能回答新闻业务资质的问题。
湖南法治报提出的许可疑问,网经社应正面回应:其开展的业务是否需要许可,依据是什么。相关部门也应对照具体业务进行核查。是否有相应资质,需依据登记和许可材料,而非由网经社在公开信中自行宣称。
销售传播服务,曾被企业告上法庭
网经社的商业客户是谁,官网上并未隐藏。
其媒体传播业务直接面向电商平台、头部服务商等企业的公关部门,产品包括电商快评、商业报道和全案营销。
其中,快评2.0报价20万元,包含一篇整体稿件、至少六篇专家稿件,以及短视频和专题。专家配置还有要求:至少有一位带相关国家级或中字头头衔的专家提供背书。稿件完成后,套餐安排媒体群推广,再由主任和分析师向记者点对点推送。
快评套餐列出专家配置、传播方式及收费
这份报价所售卖的,已包括专家背书和向媒体推送内容。企业公关部门清楚自己购买了什么,但读者看到专家点评时,却未必知道背后是否有商业委托。
另一个商业报道产品,每月2万元,半年起订。客户可不限量发布稿件,还能获得网经社原创内容产品的优先支持。
客户付款后,就能得到原创内容产品的优先支持;面对公众,网经社又以独立机构身份评论企业。商业客户能影响什么,哪些内容接受了委托,读者无从知晓。而具体合作与否,只有双方清楚。
这方面的质疑已持续多年。
2017年,虎嗅曾发表文章,讨论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一份互联网金融投诉榜单。文中写道,榜上有两家企业的品牌负责人告诉虎嗅,上榜前曾收到该机构数十万元的广告合作邀约。
按这两名品牌负责人的说法,广告邀约在前,进入投诉榜单在后。一个合理的逻辑是:以投诉为要挟——你买榜,保你安全;不买榜,就等着被曝光。从这篇内容看,这一经营模式合理,也证明围绕商业合作与负面评价的质疑,早在这次双十一之前就已出现。
2024年9月,盒马将网经社告上法庭。
钛媒体当时披露,9月18日,“网经社”“电子商务研究中心”等账号发布视频,标题写着“盒马据说卖掉了”,并给出买家华润以及“下个月官宣”的时间。视频引用的消息源,却是当年3月的一张社交平台截图。盒马随后起诉了浙江网盛环境科学有限公司、浙江网经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。这基本上是赤裸裸的谣言传播。
3月的截图,到9月又成了“下个月官宣”的依据。时隔半年,是否向交易双方核实过?是否有新证据?企业出售这种重大消息,不能仅靠一张旧截图加上“据说”二字,就省略核实责任。
同期报道刊出的法院受理通知书显示,原告是盒马(中国)有限公司,案由为名誉权纠纷,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审理。通知书落款2024年9月20日,案号为(2024)沪0115民初85992号。
盒马名誉权纠纷案的法院受理通知书
此外,在一宗与界面财联社的版权纠纷中,已有判决结果。公开存档的(2022)沪73民终539号民事判决书显示,网经社未经许可转载界面财联社享有著作权的文章,被判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3700元。2023年5月,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驳回网经社上诉,维持原判。
在这宗版权案中,网经社上诉时曾辩称,转载并非商用,也未牟取经济利益。法院未采纳这一理由。
此次争议中,首席合规观察又披露了一条值得调查的线索。该文援引一名未具名爆料人称,今年年初,一家企业出现负面舆情后,网经社接连制作快评、专家访谈和视频。该企业担心内容持续发酵,起初提出支付6万元,最后签下了十几万元的合同。
报道转述未具名爆料人对合作经过的说法
这笔合作究竟如何达成,目前尚无调查结果。相关部门应核实报道所指的企业和合同,调取双方沟通记录,查清是否存在将付款与停止发布或减少发布负面内容挂钩的情况。不能见到一份商业合同,就将收钱前发生的事一笔带过。
挂出的专家和头衔,当事人都不认
网经社的传播套餐,特别强调专家背书。它用以证明自身专业的,还有官网上的专家库,以及总编辑曹磊的名校头衔。
然而,记者按名单询问后,几位当事人的说法与官网对不上。
被列入网经社专家库的律师姚克枫,10月21日告诉江南都市报,他并非该机构专家库专家,对列入一事完全不知情。另一位高校法学副教授,也说自己不知道此事。
江南都市报对专家库挂名问题的核实
姚克枫后来向新黄河进一步解释,他只是接受过一次网经社的访谈。
接受过一次采访,就能把名字放进专家库?
面对这些回应,曹磊表示,专家库挂名需要进一步核实,并提到部分特约研究员可能已聘期到期。但这两位受访者说的是自己不知情。网经社应拿出他们同意加入的依据。聘期是否到期,与本人是否同意加入,是两回事。
曹磊自己的头衔,也经不起追问。
江南都市报向清华大学核实他的客座教授身份,校方宣传部表示未查到相关信息。曹磊随后向新黄河承认,自己并非正式客座教授,解释说曾多次到清华讲课,属于客串讲师或师资库人员。
曹磊在采访中回应专家库与清华头衔
去清华讲过课,就能在履历中写成清华客座教授?记者问到了,又说只是表述不严谨。这个解释难以服众。
网经社的问题,不应停留在让它“解释一下”。
一句“企业需要盈利”,无法交代钱究竟是如何收来的。若查实存在违法行为,就应依法追究责任。不能最后变成改几个介绍、撤几个人名,就算交代过去。
报价公开了,经营过程更应经得起核查。网经社要求企业接受舆论监督,对自己的经营问题,也应接受同样认真的审视。一句“正常经营”,不该成为免于调查的理由。MK体育